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公告現值全國漲逾1成 售地把握「30天省稅期」

【好房網News記者曾威智/整理報導】
各地土地公告現值陸續出爐,內政部指出,今(2015)年全國平均調幅達12.12%,且已連續2年增幅超過1成,公告現值的調漲,意味將來出售土地的增值稅也再度拉升。對此財政部表示,去年底出售土地者,因申報時間點會跨越年度交界,何時申報也就決定了土增稅負的輕重,建議在公告現值調漲地區售地的民眾,最好把握30天「黃金省稅期」。
土地公告現值全國平均調漲12.12%,漲幅已連續2年超過1成(好房資料中心)土地公告現值全國平均調漲12.12%,漲幅已連續2年超過1成(好房資料中心)
根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當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可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申報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反之,若是超過訂定契約日算起30天(包括訂定契約當日)之後才辦理申報,就要改以受理申報機關的「收件日」,為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課稅基準。
由於出售土地後需辦理移轉現值申報,對於去年底出售土地的民眾,財政部在聯合報指出,因申報時間點會跨越年度交界,何時申報將決定土增稅的稅負輕重,意即當今年公告現值調漲時,去年底售地、新年度辦理申報者,最好趕在訂約日後30天內完成,才能省稅;若是公告現值屬於不漲反跌地區,最好延至1月30日以後再申報,改以新年度公告現值課稅,反而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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