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 星期日

富婆過世五十年,四億土地恐無人繼承

三重地政所主任邱君萍說,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之後6個月內,家屬必須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否則將按公告地價千分之一開罰,每隔1個月加罰1倍金額,最高罰20倍。
地政所每年都會辦理清查,並從4月公告到6月底。
去年單一個人最高額紀錄在蘆洲區,市值6億土地迄今無人繼承;今年最高額則在三重,土地價值4億多。
整個三重、蘆洲地區另有143人的310筆土地、66棟建物沒人辦繼承,通常都是因為晚輩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才會擱置。
邱君萍說,其實家屬可以先申辦「公同共有」,事後達成協議再辦理分割繼承,否則除了罰款,不動產會被政府列管15年,然後公開標售,所得金額存於專戶代保管10年,若無人申領就將歸屬國庫。
新北市三重區清查無人繼承的土地,結果發現竟然有名林老太太,過世五十幾年,名下現值四億的土地,竟然沒人繼承認領,兩年前土地已遭政府列管,要是15年內再沒人領,就將遭公開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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