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中平商圈二房-中山國小-中興國中-武陵高中-南桃園交流道-通風良好-採光佳-售價:398萬(出價就談)

中平商圈二房-中山國小-中興國中-武陵高中-南桃園交流道-通風良好-採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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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sir:0988-629-618
1.位屬中平商圈區域
2.商圈生活機能極佳,商業行為頻繁
3.商圈內有中山國小,中興國中,武陵高中等學校
4.本商圈北有南桃園交流道,接近火車及公車站,交通極為便利
5.商圈內有國際路及接近中路計畫之新開發地區
6.標的物格局通風良好,採光佳




層峰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羅sir:0988-629-618

建築規劃:地上7層,地下1層   所在樓層:7/7層
格局:二房二廳一衛一廚        屋齡:21年
車位樣式:坡道平面            道路寬度:6米
每層戶數:3戶                 管理費:1200元
瓦斯:天然瓦斯                垃圾處理方式:社區集體






建物登記面積:22.82坪
共有部分:4.15坪
主建物:18.01坪
土地持分面積:4.42坪
附屬建物:0.66坪


                             


南門國小二房+汽機車位-南門國小-捷運紅線-桃園車站-中平商圈-售價:880萬(含車位)

南門國小二房+汽機車位-南門國小-捷運紅線-桃園車站-中平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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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sir:0988-629-618

1.附近舊社區,唯一新落成,當區指標,社區管理好,平均素質高
2.機能便利,走路到711僅需1分鐘
3.台鐵捷運沿線,未來增值力道強
4.鄰近設施:桃園縣政府,桃園監理站,桃園縣立游泳池
5.賣場:全聯福利中心,台西水果行,中平市場,愛買大賣場
6.交通:桃園火車站,國光客運,公車站

建築規劃:地上10層,地下2層   所在樓層:5/10層
格局:二房二廳一衛一廚        屋齡:4年
車位樣式:坡道平面            道路寬度:6米
每層戶數:2戶                 管理費:2399元
瓦斯:天然瓦斯                垃圾處理方式:社區集體
                                                                         ***客廳***
                                                                      ***主臥房***
***臥房***
***乾濕分離衛浴***
***廚房***
建物登記面積:44.29坪
共有部分:9.02坪
主建物:20.4坪
土地持分面積:8.74坪
附屬建物:3.94坪
車位總面積:10.93坪


***社區中庭***
***社區專屬球場***
***交誼廳KTV***





藝文區優質二房-藝文特區-中路計畫-同德國小-南崁交流道-桃園交流道-售價:698萬(出價就談)

藝文區優質二房-藝文特區-中路計畫-同德國小-南崁交流道-桃園交流道

售價:698萬(出價可談)

1.位屬藝文區周邊商圈
2.商圈內有同德國小永順國小
3.本標的物鄰近,中路計畫,藝文區核心地帶
4.本商圈北可接南崁交流道,南可接桃園交流道
5.標的物格局方正,空間分配恰當
6.社區管理好,平均素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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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sir:0988-629-618

建築規劃:地上14層,地下2層   所在樓層:14/14層
格局:二房二廳一衛一廚        屋齡:11年
車位樣式:坡道平面            道路寬度:8米
每層戶數:3戶                 管理費:1360元
瓦斯:天然瓦斯                垃圾處理方式:社區集體






建物登記面積:28.03坪
共有部分:7.06坪
主建物:18.57坪
土地持分面積:2.56坪
附屬建物:2.4坪






台鐵捷運紅線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台鐵捷運紅線

簡介:

台鐵捷運紅線即為包含「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計畫」之台鐵路線鳳鳴至富岡路段

其中,鶯歌車站至桃園車站間採三軌,桃園車站以南採二軌;桃園車站-中壢車站間為高架車站,平鎮車站-富岡車站間為平面車站,工期預定九年。

第一階段車站(高架化):
鶯歌)=鳳鳴(新)=桃園=國際路(新)=永豐路(新)=內壢=中原大學(新)=中壢 = (平鎮

第二階段車站:
中壢) = 平鎮(新)=埔心=楊梅=富岡=(湖口


完工後
消除平交道17處
拆除陸橋回復平面道路5處:桃鶯路橋、民族陸橋、三民路橋、中原路橋、中豐陸橋
填平地下道回復平面道路4處:林森路地下道、長安街地下道、普忠地下道、中新地下道、龍岡路地下道、振興西路地下道、環南路地下道




























桃園縣交通局:http://traffic.tycg.gov.tw/taoyuanmrt/


桃園都會區捷運系統網路示意圖

















藍線:確定之路線北自桃園國際機場起向南行經高鐵桃園站特定區至A21站(中豐路與環北路口),已進入細部設計與施工階段,其後將計畫銜接中壢火車站後續往南服務龍岡與八德都市計畫地區;其北可直接銜接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線直達臺北車站特定區與臺北捷運系統路網相互銜接,南可在八德與綠線及臺北捷運三鶯線銜接轉乘。將可提供桃園都會區西側未來航空城、高鐵桃園站特定區、中壢、龍岡至八德之主要廊帶交通運輸服務。
紅線:東由縣境外之鳳鳴站起經桃園站西至中壢站止,以鐵路高架捷運化之方式提供服務,沿線設國際路站、永豐路站、內壢站、中原大學站等,並計畫開闢50~60公尺園林大道,重新擬定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串聯桃園與中壢兩核心發展區間東西向之主要廊道並構成都市主軸線空間,提供都市再發展之契機,可與藍線及綠線銜接提供便捷路網之轉乘功能,未來更將向西繼續延伸至楊梅。
綠線:計畫北自航空城特定區起(並可銜接高鐵桃園站特定區)沿中正路往南經桃園站後,轉介壽路銜接大湳、麻園及八德都市計畫地區,並與捷運藍線及臺北捷運三鶯線銜接轉乘,同時保留續向南延伸服務大溪都市計畫地區之彈性機制,提供桃園都會區東側蘆竹、南崁、桃園至八德間主要廊帶之交通運輸服務。
橘線:計畫東自捷運棕線大興路口起,沿大興西路走廊經中路都市計畫擬定區、中福都市計畫擬定區、中壢工業區銜接至捷運藍線A21站(中豐路與環北路口)後,續向西行經環西、環南路走廊至中豐路,並保留續向南延伸服務龍潭地區之彈性機制,提供桃園都會區於桃園-中路-中福-內壢-中壢-平鎮至龍潭間主要廊帶之交通運輸服務,同時計畫串聯銜接捷運棕線、綠線與藍線構成完整路網。
棕線:計畫北自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線A10站(山腳站)起,沿南山路及桃林鐵路支線走廊銜接至桃園站,具備銜接機場聯外捷運與台鐵之功能,提供蘆竹、南崁至桃園間區內次要運輸廊帶之運輸服務,同時藉由與機場聯外捷運與台鐵系統轉乘達成聯外運輸之功能;另路線計畫由桃園站續向東行沿萬壽路走廊至臺北捷運新莊線迴龍站,以公車捷運系統(BRT)或新型之輕軌運輸系統(LRT)提供服務,可銜接桃園捷運與臺北捷運路網,同時提供龜山沿線地區民眾往來桃園及臺北都會區之大眾運輸服務。
另為提供觀音及新屋等地區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建議亦可以公車捷運系統(BRT)與橘線銜接轉乘。

2015年4月13日 星期一

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

在台北市上班的盧小姐,工作多年,薪水始終沒漲,月收入2萬5千元的她,雖然努力存錢,但扣掉房屋租金、生活費等支出,每個月能存下的錢寥寥無幾。盧小姐一直有個夢想,就是在公司附近買間小套房,但存了多年僅有50萬元自備款,要在台北市買房子幾乎不可能,這讓她相當灰心。直到有一天,她竟然有機會買到零自備款的小套房,開心得不得了,誰知這樁房屋買賣卻讓她吃上偽造文書和詐欺罪的官司,搞得她身心俱疲。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市區小套房是許多上班族首次購屋的最愛。
廣告陷井 買主中計
兩年多前,盧小姐在租屋處的信箱收到一張房屋出售的廣告單,內容寫明屋主自售,12坪小套房,總價500萬元,但有一行字更是深深吸引盧小姐,上面寫著“不需自備款”。盧小姐覺得這是個好機會,立刻跟屋主聯絡約看房子。看了房子之後,屋主態度頗為強硬,強調房子不二價,因為已經是以最便宜的底價售出了;事實上,這間小套房屋況很差,天花板有幾處漏水,地板和牆壁都有些許破損,屋主表示,套房確有漏水情況,所以他才賣得很便宜,所以買方必須自行負責修理漏水。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漏水會造成天花板壁紙脫落,購買時必須仔細檢查。
不法代辦 偽造屋主所得證明
雖有遲疑,但盧小姐覺得此次零自備款的機會不把握,她大概再也買不到房子了,而且房子離公司很近,便決定買下來,簽約時還註明必須全額貸款,否則房屋交易無效,屋主願無條件退回所有款項。屋主幫盧小姐找了房貸代辦業者,在該業者的建議下,盧小姐除了真正的合約之外,又和屋主另外簽了一份房屋總價700萬元的假合約,又在代辦業者提供的一份較高的年所得證明上簽名。如此一來,盧小姐順利貸款500萬元房屋貸款。她的現金存款50萬元,則支付了20萬元代辦業者手續費,其餘的30萬元留做簡單裝修房屋及周轉金。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壁癌的形成原因有時候很複雜,購買時可先請抓漏師傅評估嚴重程度。
漏水嚴重 房子根本沒人買
買下房子之後,盧小姐找來抓漏師傅要修理漏水,沒想到抓漏師父的一席話差點讓她昏倒,原來漏水的情況遠比盧小姐想像的還要嚴重複雜,修理起來要10幾萬元,她再找了幾位抓漏師傅,也都是同樣的說法,雖然無奈,但盧小姐也只能忍痛修理。住進去之後,才發現房子漏水雖然修理好了,但過了半年,別的地方又有壁癌和漏水狀況,後來跟附近鄰居聊天,才知道她這個套房,之前屋主透過仲介銷售,但因漏水問題太嚴重,屋主不願意降價,也不願意修理,結果沒有買方願意出高價買屋,還承擔自行修理的風險,很久都沒成交。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因應政府政策,銀行房屋貸款條件日趨嚴格。
不法業者超貸 屋主吃上兩條罪
盧小姐聽到這番話,心都涼了半截,但心想,反正既然買下這房子了,就安心住吧!漏水壁癌的情況,她就儘量忍受。但是萬萬沒想到,兩年後,她竟然收到法院傳票。原來,透過屋主找來的代辦業者是地下非法業者,專門偽造文書欺騙銀行,超額申辦房屋貸款及信用貸款,結果該代辦業者因為其他案子違法被查獲,檢調單位在調查時,查到盧小姐兩年前房屋交易的不法情事,將她以偽文書及詐欺罪嫌移送法辦。向來奉公守法的盧小姐,到法院被嚇得痛哭失聲,她第一時間就認罪,表示自己因一時無知才會受騙上當,絕不是故意犯法,最後獲得緩起訴。
【買屋血淚史】虧太大!辦超額房貸  屋主吃上偽造文書與詐欺罪盧小姐奉勸大家千萬不能透過非法代辦業者申辦房屋貸款。
貪便宜走捷徑 反倒賠掉本金
住到漏水屋,又吃上官司,盧小姐悔不當初,而且原本只需繳交房貸利息的寬限期過了,本利一起攤還時,她發現自己月薪2萬5千元,根本沒辦法負擔,於是趕緊賣房子,雖然兩年多來房價漲很多,但她購買時就已高於平均行情,加上漏水情況必須照實載明,最後她以460萬元賣出。在房價高漲的時代,盧小姐不但沒賺到差價,還倒賠了一筆錢,她嘆道,一切也只能怪自己。
血淚建議:辦理房貸只找合法銀行與代辦,免得惹上官司
切記,政府一再透過各種傳媒管道強調,申請房貸請勿透過非法不肖的代辦業者,風險很大,有可能吃上官司或個資被充當人頭冒用。若真需要尋找代辦業者來辦理資產負債及申辦貸款,一定要慎選有商譽口碑且合法的代辦業者。
千萬不要購買不符合自己經濟能力的房屋,盧小姐的自備款不足,此時寧願先租屋,也不能冒險購屋,否則在無力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時,很容易面臨房屋被法拍或者賠錢殺出的窘境,支付貸款以本利攤還計算最好不要超過個人收入的1/3或1/2。

2015年4月12日 星期日

自來水公司要準時復水,桃園市新設12口戰備水井

自來水公司要準時復水,桃園市新設12口戰備水井
經濟部「供五停二」限水,實際上復水不準時,變成停水二天半。蘆竹南崁地區兩千多戶居民的停水時間,實際上超過60小時,我今天當面要求自來水公司,復水要準時,如果輸水有時間差,就要提早復水。自來水公司總經理胡南澤表示,管線末梢地區將依照此一建議,提早復水。
石門水庫有3億噸的總儲水量,但因砂石淤積近1億噸,可使用的總儲水量僅剩2.1億噸,如同四缸引擎只剩兩缸運轉。經濟部水利署規劃阿姆坪排淤隧道,利用水力排砂,徹底清除水庫淤積。經濟部今年已經編列47億元預算,市府負責用地取得,希望儘速完成此一工程,延長石門水庫的使用壽命。
目前全市有600口一般水井,3口戰備水井(每日100噸),我們打算以每15萬人為單位,增設12口戰備水井,使全市戰備水井數量達15口。一般水井600口,水質經環保局檢測合格300口,也要提供抗旱使用。
水是生命的源頭,石門水庫是桃園發展的生命線,市府將推動補助各級學校節水裝置,讓孩子從小就懂得珍惜水資源。

中國人民銀行今晚宣布降息 大陸股市將迎向利多 房價可能不再跌了

中國人民銀行今晚宣布降息 大陸股市將迎向利多 房價可能不再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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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房屋不動產資訊站 整理編輯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今天宣布降息。
外媒解讀,人行此舉顯示對大陸目前經濟成長仍不滿意,因此下調利率,盼能刺激經濟,也為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全國人大會議)造勢。
降息後,市場流動性增加,預期大陸股市將迎向利多,房價也可能不再跌了。
大陸央行28日晚間公告,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
這也是大陸央行2014年11月22日降息後,短短3個月後,再度宣布降息。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基準利率是大陸央行所使用的主要貨幣政策手段之一,也是中國大陸金融市場上最具指標性的利率。
鳳凰財經網計算,以人民幣100萬元(新台幣500萬元)的30年期房貸30年,之前的年利率6.15%,如今年利率降至5.9%,月付息減少160.91元。
大陸環球網報導,央行降息後,存、貸款利率都會下降,銀行理財產品的平均收益水平也將進一步下調,預計將跌破5%的水平。
人行此舉可能反映大陸對目前經濟成長速度仍不滿意,因此決定下調利率,希望再起刺激經濟的作用。
此外,降息後也讓股市投資者大呼過癮,一些習慣於將資金存放在銀行,或者做其他低風險投資的人們,也緊跟潮流可能將資金投入股市,對陸股是一大利多。
至於在房地產方面,大陸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央行降准後,再次降息,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將非常大。
大陸一二線城市的房市資金面將明顯好轉,房價再跌的可能性接近於零。
不過,三四線城市因庫存過高,即使信貸刺激,全面回暖的可能性也不大。
他認為,目前整體房地產市場的資金鏈依然比較緊縮,而貸款利率下調對極缺錢的開發商來說是很好的消息,意味著從銀行貸款的利率更低了,融資的成本降低了。

截圖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參考報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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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都會區建物買賣移轉棟數明顯回溫,但若與去年相比,仍衰退不少

六大都會區建物買賣移轉棟數明顯回溫,但若與去年相比,仍衰退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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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房屋不動產資訊站 整理編輯
今年3月六大都會區建物買賣移轉棟數明顯回溫,皆較前月增幅不少。
有房仲分析指出,主要是前月農曆年交易天數少,移轉棟數基期低,邁入3月,揮別農曆年節干擾因素,加上1、2月看屋人數及帶看量回溫,順勢拉抬買氣。
統計六都整體,年增率仍衰退21.1%,整體交易量約1.6萬戶,為88年以來官方同期統計數據最低紀錄。
北部房市已成重災區,歷經2月淡季,使得房市出現旺季不旺的慘況,其中又以桃園市及新北市量縮24~26%最多,據房仲表示,買方只看屋,買屋少之又少。
台中市3月建物移轉數量,總計有3233戶,月增幅37.2%,但若與去年同期相比滑落了19.7%。
主要受惠於74快速道路以及國道4號台中環線等交通建設影響,使得除西屯、北屯及南屯等3區,交易量達400戶以上,年增率近4成。
房仲表示,這是由於政府積極控管房市之外,以及買方仍持續觀望且預售新成屋市場也交易冷淡所導致,才使得交易量不段衰退;其實現在房價已有感下跌,多數屋主也不在期盼房價能夠上漲,只希望能夠有以往的持平價格就好。
北部已成為重度災區,中南部縣市雖還勉強維持,但若房地合一稅改方案,能夠盡速拍板定案,或許才有機會幫助房市交易量緩緩回溫。
房仲還建議,若目前買方看屋,若有喜歡的物件可依據行情大膽出價,賣方為求售出,將會有較多的議價空間,可感受房價已有下修。

砸300萬誤買違建遭拆光 提告卻敗訴

新北市一名謝先生,買下新莊一處大樓店面和旁邊鐵皮增建物,只是當初賣家信誓旦旦沒問­題,買下沒多久就被檢舉違建,鐵皮增建物需要拆除,花了快三百萬最後被拆光光。
中天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wbtZdhuhANYFNRPa99-16Q
違建買賣

富婆過世五十年,四億土地恐無人繼承

三重地政所主任邱君萍說,不動產所有權人過世之後6個月內,家屬必須申報遺產稅、辦理繼承登記,否則將按公告地價千分之一開罰,每隔1個月加罰1倍金額,最高罰20倍。
地政所每年都會辦理清查,並從4月公告到6月底。
去年單一個人最高額紀錄在蘆洲區,市值6億土地迄今無人繼承;今年最高額則在三重,土地價值4億多。
整個三重、蘆洲地區另有143人的310筆土地、66棟建物沒人辦繼承,通常都是因為晚輩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才會擱置。
邱君萍說,其實家屬可以先申辦「公同共有」,事後達成協議再辦理分割繼承,否則除了罰款,不動產會被政府列管15年,然後公開標售,所得金額存於專戶代保管10年,若無人申領就將歸屬國庫。
新北市三重區清查無人繼承的土地,結果發現竟然有名林老太太,過世五十幾年,名下現值四億的土地,竟然沒人繼承認領,兩年前土地已遭政府列管,要是15年內再沒人領,就將遭公開標售

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媽媽代替兒子簽房屋委託契約書~可以不可以??

媽媽與兒子同住,由於兒子即將結婚,媽媽想換較大的新屋做準備,於是在今年2月與房仲接洽。
房仲帶媽媽看了新屋後,熱情表示可以送媽媽回家,順便「看一下屋況」,隔天便慫恿媽媽「先賣屋,才有現金買新屋」。
當時媽媽告訴房仲如果要賣屋,希望能實拿1000萬元,但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要跟兒子商量。

仲介聲稱,媽媽可以先代表兒子簽合約,等兒子同意才算生效,媽媽信以為真,簽下「委託銷售契約書」。
才隔一天,仲介便表示已有買家出價,傍晚就請媽媽簽立「買賣契約書」。
媽媽還來不及告訴兒子,買方就已經匯款100萬元到履約保證帳戶了。

房仲便開始催促媽媽交付權狀,兒子才知道媽媽簽約要賣房子了,趕緊請律師發出存證信函表示不同意賣屋,也表示沒有授權給母親賣屋
房仲與買方一致認為是賣方違約,且向法院提出告訴,並要求違約賠償金160萬元。
兒子並未簽立授權書,媽媽即以兒子的名義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則兒子是否為該買賣契約之當事人,應負擔契約責任?
又媽媽既非買賣契約之當事人,是否應負擔何種法律責任?
依民法第103條之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前項規定,於應向本人為意思表示,而向其代理人為之者,準用之。
依民法170條之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因此,代理之法律行為是否對本人發生效力,須視該法律行為有無經本人承認?
如未經本人承認,即以本人之名義為法律行為,原則上,對本人不生效力,本人並不須要負責。

至於授權行為,須以意思表示之方式為之,並不以書面為必要。
案例中,兒子並未承認,媽媽以其兒子之代理人身分,表示兒子想要出售房屋,並簽立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及不動產買賣契約,在兒子並未承認或簽立授權書之情形下,亦無其他證據足資證明兒子有無授與代理權之行為,法院認定兒子並未授權其母委託銷售及出賣房屋,則委託銷售契約及買賣契約均無法對兒子發生效力,兒子無庸負擔契約責任。

但媽媽未經兒子的授權,即以兒子之名義代為法律行為(即買賣不動產),屬於民法上所稱「無權代理人」,依照民法第110條之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案例中,所謂之「相對人」即為不動產買賣契約之買受人、及不動產委託銷售之仲介公司。
然因為在委託銷售過程中,仲介除未依照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要求媽媽提出不動產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及房屋之鑰匙等可證明兒子有授權出售房屋之相關文件物品。
在簽約之前及同時,仲介及買受人亦未要求媽媽提出授權書或向兒子確認有無授權一事,顯見仲介公司及房屋買受人就未經授權一事,並非屬於善意之情形,故法院認為媽媽無須依照民法負擔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一般情形,是否經過授權,並不以簽立授權書為要件,授權書僅為證明有授權之證據。
再者,除了在場見聞之人證及授權書得作為證據外,法院通常以代理人是否持有代本人為相關法律行為所必備之文件物品,作為判斷是否經授與代理權,例如:若辦理匯款、存提款,需備有存簿、及該存簿留存之印章等文件物品。
無權代理他人為法律行為,除了有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外,刑事上亦有可能構成背信、詐欺等犯罪行為。

2015年4月5日 星期日

經濟/參與亞投行的政經分析

經濟/參與亞投行的政經分析

2015-04-05 01:40:4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這星期以來,國內為了是否要加入由中國大陸主導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而爭論不休。
贊成者的主要理由包括,第一,可以帶給國內企業更多商機,尤其是對於工程與建設業主及金融業者的商機最大。第二,台灣可以利用機會,提高國際能見度,尤其是台灣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會並不多,因此參與的本身就是有意義的。第三,台灣可以與東南亞及其他參與國家建立更好的互動關係,未來對於台灣加入RCEP及TPP會有所助益。
反對者的主要疑問也有三點,第一,為什麼政府的決策這麼急促?是否只是一人決策?第二,這麼重要的決策是否應該先向國會報告?否則,是否又變成黑箱作業?第三,亞投行是國際經貿組織,為什麼申請意向書是由陸委會送交對岸的國台辦,這是把「國際事務兩岸化」,此種做法有損國格。
在詳細討論正反雙方意見之前,先略為說明亞投行成立的原因及發展現況。首先,亞投行是一個由政府為單位加入的投資銀行,其主要目的之一,是要投資在東南亞、中亞與歐洲一些國家的基礎建設,而這些國家基礎建設的選擇則會與大陸目前正在推動的「一帶一路」規畫有關。從政治層面來說,大陸的大戰略就是要利用經貿與投資建設的機會,把它的經濟與政治影響力擴展到這些國家。
大陸這種擴展經貿與政治實力的方式,可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是因為大陸願意主動承諾亞投行一半的資金(500億美元),立即就吸引了東南亞及中亞一些開發中國家的支持。但是,以美國為首的國家擔心大陸的勢力擴展到東南亞與中亞地區,因此一直以決策不透明及企業治理上的諸多問題,而排斥亞投行。
直到今年初,大陸宣布放棄否決權,再加上龐大商機的考量,英國在3月12日宣布有意加入成為創始會員國,其後德國、法國、韓國許多國家紛紛表態加入。
結果在3月31日截止時,已有46國申請,其中有30國已經成為創始會員國。現在主要國家只剩美國和日本尚未申請,但是最近有不少跡象顯示美國立場已出現鬆動。
從最近國人的爭議來看,大家對於參與亞投行的正面利益應無疑慮,而反對的聲音主要來自於前面提及的決策倉促、缺乏監督,與申請程序等。
事實上,如果對於亞投行決策過程與兩岸關係略有了解的人,對於上述的三個問題都可以很容易回答:首先,去年10月,中國大陸與20餘國家達成成立亞投行備忘錄,11月行政院江宜樺院長就責成財政部進行參與的利弊分析。12月財政部發函外交部、陸委會及相關部會,提供意見,財政部並於3月初完成初步評估報告。
真正重要的還是在3月中英國決定加入,及歐美國家紛紛表態之後,行政院才做出最終決定。其次,現在只是遞送申請意向書,表達我們有意願參與,大家關心的名稱與加入模式並沒有討論,因此,現在還沒有立院監督的問題,等到未來開始進行實際內容討論時,國會監督過程自然就會很重要。
融入國際經濟整合與參與國際經貿組織不但是政府的既定政策,而且是全體國人的期望,參與亞投行就是擴大國際參與的重要一環,但是反對人士對兩岸事務一直抱有「逢中必反」「遇中必黑(黑箱)」情結,即使很容易判斷利弊得失的事,也會直線式地批為傾中,而混淆視聽,徒增困擾,希望部分人士不要凡事因為由大陸主導就一味反對,否則將對於我國未來國際參與造成不利影響。

「亞投行」與「一帶一路」:我們可能正在見證,人類史上最大規模泡沫投機誕生

關於「亞投行」與「一帶一路」,談論者多半視為中國為了更加增進對亞洲的影響力,或是增進美中角力中的中方優勢而成立的組織與計畫。但我認為這兩項計畫對中國的意義,更勝上述兩點。
從1990年代以來,「中國崩潰論」,便是一個時常被拿出來講的議題。然而這個理論至今還都沒有實現。其實中國發展至今,國內貧富差距如此懸殊,社會矛盾如此龐雜,卻沒有出現崩潰,乍看之下,似乎打破了許多經濟學家與中國專家的眼鏡。但實際上,這卻是一件再正常也不過的事。
早期的「中國崩潰論」喜歡聚焦的一個指標,是中國的「呆帳率」。這些論者認為中國專制政治對經濟的不良影響,將反映在國營企業與金融業者的勾結貪腐,造成不良放款所形成的呆帳。他們當時評估這些嚴重的呆帳,將使得中國發生信用崩潰,進而讓中國經濟徹底垮台。然而直至今日,中國的呆帳問題「沒有最嚴重,只有更嚴重」,但中國的經濟並沒有發生這些學者預期中的信用崩潰。
除了「呆帳率」,中國無論在「貧富差距」、「投機指數」(CPI指數)等反應經濟問題的數字上,統統都居高不下。然而中國卻頂多只有在經濟成長率上趨緩,但就算如此,直到2014年的經濟成長率,都還是處在7%的高度成長。由於這樣的詭異狀況,讓中國政府更加理直氣壯的認為「中國模式」是一種超越西方經濟學觀察的神奇模式,中國的繁榮會永無止盡的持續下去。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我打算提出一種不同的觀點,來解釋「中國崩潰論」為何沒有成真。並進一步談「亞投行」與「一帶一路」兩項政策的意義。
這個觀點是這樣的:「中國政府在這二十年來,經營中國經濟的方式,是把中國當成一門『投機事業』。」
一個正常的「投資事業」跟一個「投機事業」最大的不同,在於「投資事業」看重的是建立良好與健康的「基本面」。透過健康的基本面,使這個事業能夠持續而穩定的製造產出。而中國如果打算朝向這樣的方式經營,「整頓國營企業貪腐、金融呆帳亂局、縮短貧富差距」整這些項目,就應該成為中國政府最主要的努力目標。
中國政府有做過相關的努力嗎?有的。從這二十年來,林林總總的「建設大西部」、「解決三農問題」、「唱紅打黑」各種政策口號,可以看出中國政府一直在做這方面的努力。然而,從這兩年的各種指標來看,中國在這方面的努力,可說是全部都「付諸東流」。
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國的「改革」,都是在「維穩」的前提下在進行的。因為如此,所有的改革在接觸到「政治結構」的問題時都要轉彎。更有甚者,「改革」、「打貪腐」淪為派系鬥爭利用的工具。平常沒事的時候,一說要改革,各個派系就像黑幫面對掃黑專案時一樣,弄些小弟或是天兵出來湊數。而當派系展開死鬥時,「改革」與「打貪」就成為讓大頭中箭落馬的子彈。這點在薄熙來、周永康的事件中已經展現的非常清楚。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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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既然堅持「一黨專政」的「集體領導」。這樣的政治結構就會讓中國政府變成一個巨大的利益分贓集團。因此每個當官的都有黑幕,只看當權者要不要把他抖出來,也因此「肅貪」反而成為了中國中央政府維持權力的手段。但中央政府害怕權力基礎崩潰,堅決以「維穩」取代「維權」。因此中國的「改革」根本沒有什麼好期待的,政治結構不變,談什麼都是作戲而已。
既是如此,把中國當成一個「投資事業」好好經營的路,自然是走不通了。而中國之所以至今仍維持不墜,就在於另一條路的成功。那就是將中國當成一個「投機事業」來經營。而投機事業的經營方法,就是先製造某些「噱頭」,讓市場對該事業產生獲利的「預期心理」。接著利用這樣的預期心理,引誘市場上的資金不停的集中投資。只要這樣的「金流」不斷,就算公司實質獲利再差,體質再壞,公司都不會垮。
中國政府在改革開放初期,就是利用「13億人口的廣大市場」以及「充足又廉價的勞動力」當做噱頭,吸引世界各地的資金投資。直到2010年左右,上述兩點都足以造成世界各國對中國前景樂觀的預期心理,也因此這樣的金流始終沒有停過。持平而論,推動這樣金流的當然不只有噱頭,我們也不能忽視,中國勞工犧牲自己生活水準所換來的巨大經濟動能。
然而隨著2008年金融海嘯後的全球經濟局勢,我們可以看出現在的中國,即將面對嚴重的問題。過去推動金流的力量,在2008年後都開始慢慢熄火。2008年金融海嘯所揭露的,是中國有可能是當今世界「最依賴國際貿易的國家」這項弱點。中國經濟過分依賴以美國為首的全球產業鏈,將使得中國一旦遭遇跨國市場波動,就會使中國經濟元氣大傷。而中國政府在發現這件事情後,開始逐步調整,希望振興「內需市場」取代對「國際市場」的依賴。
但要完成對內需市場的振興,就必須要提高「勞工福利」,否則無法支撐中國所需要的內部消費力。然而這麼做,「充足又廉價的勞動力」這項噱頭就要報銷了。然而內需市場的建立要是成功,「13億人口的廣大市場」就不再是噱頭,而成為貨真價實的「事實」,這時中國自然得以長期繁榮。
然而從三年前(2012)的經濟數字來看,恐怕這樣的期望還是落空的。中國開始轉向內需市場後,「民間固定資產投資」的成長率反而創下新低。中國的資本幾乎都跑去大玩投機炒作,導致「消費者物價指數」大幅飆高,逼得中國人民銀行拼命升息來打擊投機。核心的原因當然是中國堅持維穩,既得利益把持政治結構所造成的市場紀律敗壞。
最後造成的結果是在2014年,外資普遍看壞「13億人口的廣大市場」,造成外資出走潮。中國雖然拼命讓人民幣貶值,希望藉由出口或是吸引國際熱錢逢低買進人民幣,來帶動金流。但這樣的做法,只是在延緩死亡的時間。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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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到了今年(2015),中國面對著前所未有的經濟困境。長期支撐中國經濟不墜的「金流」即將面對「斷流」的風險。一但斷流發生,所有被中國長期壓制的問題會一次引爆,中國會面臨傾覆。「中國崩潰論」將會成真。
就在這個時間點,中國提出了「亞投行」以及「一帶一路」兩項震撼性的跨國計畫。若是以正常的國家經營來說,在中國經濟不穩的這個時間點,提出這兩個計畫,並不是一件合理的行為。就如同王丹先生日前的投書,這麼做可是在「耗盡國力」。所以多數解讀都是往「政治目的」設想,認為這是中國建立其區域霸權影響力,或是鞏固既有勢力範圍的計畫。但我們要是從經營「投機事業」的角度來說,這麼做在經濟上,可是旋轉乾坤的高招。
「一帶一路」與「亞投行」使中國吸金的噱頭,從「中國市場」擴大成為「亞洲市場」。因此就算各國外資看衰中國,仍會得到一個新的「獲利預期」,那就是整個「亞洲市場」。甚至順著「一帶一路」,歐洲與非洲的商機也能被囊括進來。縱使這樣龐大的計畫,日後能夠完成多少,根本無從查考。但這項計畫對市場的誘惑,已經足以帶起新的金流。
我們從〈關於亞投行:猜猜看,亞洲最缺錢興建基礎建設的國家是誰?〉一文中整理目前「亞洲開發銀行」所提出的「亞洲基礎建設資金需求」的比例圖,我們可以看到最有需求的國家就是中國。因此「亞投行」也是中國「反客為主」的絕招。使中國從必須跟外國「借貸資金」投資的「債務人」,成為了足以掌握信用審核與放款計畫的「債權人」。
更進一步,透過這兩項計畫的「國際性」,未來中國等於是拉進了橫跨「歐、亞、非」的國家來為中國的經濟發展作保。未來中國經濟崩潰的風險與災害,將不會只有中國承擔,而是發包給所有加入這兩項計畫的國家一起承擔。
所以依目前的形勢,中國勢必能夠帶起新的金流,其規模目前雖然還摸不清楚,但大致能夠粗估,足以延長中國經濟「十年」以上的壽命。
但這代表了中國經濟問題會從此好轉嗎?只要中國目前的結構問題不改善,一帶一路帶動的只是「中國這個泡沫」爆炸的時間更延緩,但未來爆炸的規模將會是前所未見。中國人說「一帶一路」與「亞投行」是在「創造歷史」。這句話或許沒錯,因為我們可能正在見證一個超越1637年「鬱金香投機泡沫」、1720年「南海泡沫」以及1717年「密西西比公司」的,人類史上最大規模泡沫投機誕生。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羊正鈺

AH-64「阿帕契」直昇機

AH-64「阿帕契」直昇機(AH-64 Apache)是由麥克唐納・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現波音的一部份)為美國陸軍所設計製造的一款主力武裝直昇機。
它是根據美國陸軍的先進武裝直升機(Advanced Attack Helicopter, AAH)計畫所開發,以作為AH-1眼鏡蛇的後繼機種。
該計畫由波音、貝爾、休斯、洛克希德、西科斯基等五家公司競標,之後美國國防部選擇了貝爾直升機公司的Model 409/YAH-63,與休斯飛機公司的Toolco Aircraft Division(之後的休斯直昇機)所製造的YAH-64,進入第二階段的競標。
最後在1976年時,由休斯直昇機公司(後被麥克唐納・道格拉斯飛機公司併購)的YAH-64獲勝。
AH-64是全天候雙座攻擊直昇機,引擎是兩具通用電氣T700渦輪軸發動機,安裝在旋轉軸的兩旁。
座位是一前一後,正駕駛員在後上方,副駕駛員兼火砲瞄準手在前。
駕駛員座位的裝甲可以承受俄製ZSU-23機砲的射擊。
固定武裝為一門安裝在機鼻的30毫米M230鏈炮。
兩側的短翼上有四處武器掛載點,可混合搭載AGM-114地獄火及Hydra-70火箭彈。
AH-64替代AH-1眼鏡蛇直升機,成為現時美軍的主力攻擊直昇機。
為了隨時在最前線執行作戰任務,AH-64乘員可使用整合於頭盔中的夜視系統,在夜間與惡劣天候下作戰。
同時AH-64也配備了先進的航空電子設備,包括目標識別瞄準系統/飛行員夜視系統(TADS/PNVS),以及被動式的雷達與紅外線反制裝置和GPS等。
同時最新的改良則包括了加強主旋翼以承受23毫米機砲的短暫射擊,以及在主旋翼上方搭載長弓(Longbow)毫米波雷達系統等。
原本一架AH-64的單價是1,450萬美元;不過希臘在2003年9月訂購了12架的時候,包含武器和後勤支援,總額是6億7500萬美元,單價也增加為5,625萬美元。
超級阿帕契直升機

豪宅斷頭危機?巷弄 高架路旁跌價深

5月即將繳房屋稅,台北市不只調高房屋造價、還提高路段率,到時有可能爆出一波房市逃­命潮嗎?尤其是打房重災區豪宅,逐漸出現退訂潮,因為房屋稅動輒多了10多萬,加上貸­款緊縮,有人甚至要斷頭出場。跌價最深、影響最大的恐怕是巷弄裡的次級豪宅,專家說,­一坪跌價30萬,都有可能。
東森財經新聞台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uzqko_GKcj9922M1gUo__w
房屋稅

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房地合一稅率將微調

房地合一稅率將微調,據最新規劃,出售持有滿2年以上房產,稅率擬從原訂17%調高至20%,長期持有優惠則改為固定稅率,稅率為12%,不再採逐年減徵。
其中長期持有優惠部分,財政部原規劃持有第3年起,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成,吳當傑表示,與會人士多認為財政部已採單一稅率,不應該採逐年減徵,減徵8成也太多,因此財政部將會進行調整。
因此,財政部擬採納與會者建議,將長期持有優惠進行調整,出售持有2-10年房產,稅率調整為20%;持有10年以上,稅率則降為12%,藉此鼓勵長期持有。
另外,新版房地合一稅擬新增出售持有未滿一年房產課徵35%稅率。
吳當傑指出,因應奢侈稅退場,有人建議應針對短期出售房產課徵重稅,財政部願意採納,但稅率該訂多少,目前還在研議。

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


甲、乙2人為夫妻,育有1名子女丙,甲於民國100年1月間死亡,未留有遺囑,就甲遺有之房屋乙棟A屋,乙可否向法院訴請丙辦理繼承登記?
及訴請丙分割遺產?


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1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2順序或第3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1/2。
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4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2/3。
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1順序至第4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以案例所示甲之繼承人為乙、丙2人,因乙為配偶需與第1順位之直系卑親屬丙均分,故乙、丙二人之應繼分各為1/2。

然以上所指係對遺產之應繼分,於計算甲之遺產前,需考量甲與乙間之婚姻關係因甲之死亡而結束,乙對甲有所謂民法第1030-1條剰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存在。
民法第1030-1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1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5年者,亦同。」
以案例所示甲僅遺有房屋一棟,乙行使民法第1030-1條剰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先分得相當A屋1/2價值之財產。
再將剰餘相當A屋1/2價值之財產始為乙、丙二人共同繼承之部分,若未將A屋變價,乙可取得A屋3/4持分,丙可取得A屋1/4持分。

就遺產繼承之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及第120條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為之。
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
「繼承人為2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
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及第41-1條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繼承人為2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不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之不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之不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實務上常見因部分繼承人不願負擔遺產稅,則全部繼承人均未前往辦理繼承登記,造成土地於被繼承人死亡多年仍登記被繼承人名下之情形。
此時繼承人不惟應受土地法第73條之處罰,且依民法第759條規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41-1條規定,繼承人均無法處分該土地,包含遺產分割都不行。

依前例乙以丙為被告訴請辦理遺產登記及遺產分割,是否可行?
依土地法第73條明定,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故實務見解向以「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至於土地之繼承登記,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規定,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原毋庸為裁判上之請求。」

而繼承人請求分割該公同共有之遺產,性質上為處分行為。
如係不動產,依民法第759條規定,於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不得為之。
又不動產之繼承登記,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除經繼承人全體同意,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外,均應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此觀土地法第7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32條第1項之規定。

就案例所示,乙可逕為全體繼承人利益前往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不需起訴請求。
若乙未前往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而向法院請求丙辦理繼承登記並訴請分割遺產,恐遭法院駁回其請求。

※繼承分為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2種。
  過去民法尚未修正前的繼承條款,係只要被繼承人死亡,繼承人即繼承被繼承人所有的權利義務,所以可能會有父債子償的情形發生。
➊拋棄繼承:
   謂被繼承人所有權利義務,繼承人通通都不要。
如有被繼承人留下之財產,但因繼承人拋棄之故,所以被繼承人之財產將歸屬於國庫,或者由其他繼承人來繼承;如有被繼承人之債務也亦與聲請拋棄之繼承人無關。
➋限定繼承:
   指繼承人以繼承所得之財產,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如果被繼承人之債務超過遺產,繼承人也無需拿出自己的財產為被繼承人債務負擔,如果遺產多於債務,繼承人還是可以獲得遺產。
其限定繼承,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聲請辦理限定繼承方式,其效力就會及於其他繼承人。

台灣房市已經「穩定下來」

央行總裁彭淮南認為,台灣房市已經「穩定下來」,這是他自98年以來首度鬆口房市趨穩­,因為他解讀目前投機炒作行為少了,再加上預期房價上漲的心理也逐步消除,即便現在中­古屋一坪均價上看60萬,但實際議價空間拉大,就表示市場已經趨向健康。
TVBS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5nwNW4KdC0SzrhF9BXEYOQ
預期房價